| Chapter 48 |
1 |
众 支 派 按 名 所 得 之 地 记 在 下 面 , 从 北 头 , 由 希 特 伦 往 哈 马 口 , 到 大 马 色 地 界 上 的 哈 萨 以 难 。 北 边 靠 着 哈 马 地 ( 各 支 派 的 地 都 有 东 西 的 边 界 ) , 是 但 的 一 分 。 |
2 |
挨 着 但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亚 设 的 一 分 。 |
3 |
挨 着 亚 设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拿 弗 他 利 的 一 分 。 |
4 |
挨 着 拿 弗 他 利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玛 拿 西 的 一 分 。 |
5 |
挨 着 玛 拿 西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以 法 莲 的 一 分 。 |
6 |
挨 着 以 法 莲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流 便 的 一 分 。 |
7 |
挨 着 流 便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犹 大 的 一 分 。 |
8 |
挨 着 犹 大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必 有 你 们 所 当 献 的 供 地 , 宽 二 万 五 千 肘 。 从 东 界 到 西 界 , 长 短 与 各 分 之 地 相 同 , 圣 地 当 在 其 中 。 |
9 |
你 们 献 与 耶 和 华 的 供 地 要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, 宽 一 万 肘 。 |
10 |
这 圣 供 地 要 归 与 祭 司 , 北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, 西 宽 一 万 肘 , 东 宽 一 万 肘 , 南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。 耶 和 华 的 圣 地 当 在 其 中 。 |
11 |
这 地 要 归 与 撒 督 的 子 孙 中 成 为 圣 的 祭 司 , 就 是 那 守 我 所 吩 咐 的 。 当 以 色 列 人 走 迷 的 时 候 , 他 们 不 像 那 些 利 未 人 走 迷 了 。 |
12 |
这 要 归 与 他 们 为 供 地 , 是 全 地 中 至 圣 的 。 供 地 挨 着 利 未 人 的 地 界 。 |
13 |
利 未 人 所 得 的 地 要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, 宽 一 万 肘 , 与 祭 司 的 地 界 相 等 , 都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, 宽 一 万 肘 。 |
14 |
这 地 不 可 卖 , 不 可 换 , 初 熟 之 物 也 不 可 归 与 别 人 , 因 为 是 归 耶 和 华 为 圣 的 。 |
15 |
这 二 万 五 千 肘 前 面 所 剩 下 五 千 肘 宽 之 地 要 作 俗 用 , 作 为 造 城 盖 房 郊 野 之 地 。 城 要 在 当 中 。 |
16 |
城 的 尺 寸 乃 是 如 此 , 北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, 南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, 东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, 西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。 |
17 |
城 必 有 郊 野 , 向 北 二 百 五 十 肘 , 向 南 二 百 五 十 肘 , 向 东 二 百 五 十 肘 , 向 西 二 百 五 十 肘 。 |
18 |
靠 着 圣 供 地 的 馀 地 , 东 长 一 万 肘 , 西 长 一 万 肘 , 要 与 圣 供 地 相 等 。 其 中 的 土 产 要 作 城 内 工 人 的 食 物 。 |
19 |
所 有 以 色 列 支 派 中 , 在 城 内 作 工 的 , 都 要 耕 种 这 地 。 |
20 |
你 们 所 献 的 圣 供 地 连 归 城 之 地 , 是 四 方 的 ,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, 宽 二 万 五 千 肘 。 |
21 |
圣 供 地 连 归 城 之 地 , 两 边 的 馀 地 要 归 与 王 。 供 地 东 边 , 南 北 二 万 五 千 肘 , 东 至 东 界 , 西 边 南 北 二 万 五 千 肘 , 西 至 西 界 , 与 各 分 之 地 相 同 , 都 要 归 王 。 圣 供 地 和 殿 的 圣 地 要 在 其 中 , |
22 |
并 且 利 未 人 之 地 , 与 归 城 之 地 的 东 西 两 边 延 长 之 地 ( 这 两 地 在 王 地 中 间 ) , 就 是 在 犹 大 和 便 雅 悯 两 界 中 间 , 要 归 与 王 。 |
23 |
论 到 其 馀 的 支 派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便 雅 悯 的 一 分 。 |
24 |
挨 着 便 雅 悯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西 缅 的 一 分 。 |
25 |
挨 着 西 缅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以 萨 迦 的 一 分 。 |
26 |
挨 着 以 萨 迦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西 布 伦 的 一 分 。 |
27 |
挨 着 西 布 伦 的 地 界 , 从 东 到 西 , 是 迦 得 的 一 分 。 |
28 |
迦 得 地 的 南 界 是 从 他 玛 到 米 利 巴 加 低 斯 的 水 , 延 到 埃 及 小 河 , 直 到 大 海 。 |
29 |
这 就 是 你 们 要 拈 阄 分 给 以 色 列 支 派 为 业 之 地 , 乃 是 他 们 各 支 派 所 得 之 分 。 这 是 主 耶 和 华 说 的 。 |
30 |
城 的 北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。 出 城 之 处 如 下 。 |
31 |
城 的 各 门 要 按 以 色 列 支 派 的 名 字 。 北 面 有 三 门 , 一 为 流 便 门 , 一 为 犹 大 门 , 一 为 利 未 门 。 |
32 |
东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, 有 三 门 , 一 为 约 瑟 门 , 一 为 便 雅 悯 门 , 一 为 但 门 。 |
33 |
南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, 有 三 门 , 一 为 西 缅 门 , 一 为 以 萨 迦 门 , 一 为 西 布 伦 门 。 |
34 |
西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, 有 三 门 , 一 为 迦 得 门 , 一 为 亚 设 门 , 一 为 拿 弗 他 利 门 。 |
35 |
城 四 围 共 一 万 八 千 肘 。 从 此 以 后 , 这 城 的 名 字 必 称 为 耶 和 华 的 所 在 。 |